| 索引號: | 11330727753979807J/2026-1010628687 | 公開形式: | 主動公開 |
| 文號: | 公開時限: | 長期公開 | |
| 發布機構: | 生成日期: | 2026-07-23 |
一、出臺《磐安縣技能人才培育實施細則》的背景
(一)落實國家與省級戰略部署的需要
近年來,從中央到省級層面均高度重視技能人才隊伍建設。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對一體推進教育、科技、人才發展作出了明確部署,浙江省也專門出臺了《關于支持山區26縣就業創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等文件,為山區縣指明了通過技能人才培育實現跨越式高質量發展的路徑。出臺此細則是磐安縣貫徹落實上級精神,將宏觀政策轉化為縣域具體實踐的重要舉措。
(二)破解山區縣“人才引留”結構性矛盾的需要
作為山區縣,磐安長期面臨著“創新人才引不來、留不住”的困境,創新要素相對匱乏。單純依靠外部引進難以滿足大量的一線用工需求,必須通過強化本土技能人才的自主培育,激活內生力量。該細則的出臺,旨在系統性解決技能人才短缺的瓶頸,構建“培養一批、就業一批、帶動一方”的良性循環機制。
(三)支撐縣域特色產業轉型升級的需要
磐安縣擁有中醫藥健康、生態旅游、農家樂等特色支柱產業。隨著產業向高端化、品牌化發展,對技能人才的專業性提出了更高要求。藥膳產業:2025年3月,“藥膳制作師”正式被列入國家職業技能工種,磐安作為“中國藥膳美食地標城市”,急需通過規范化的細則來大規模培育持證藥膳師,支撐全產業鏈從“種藥材”向“做產品”“賣健康”轉型。農旅產業:隨著“藥鄉月嫂”、特色小吃、民宿管家等新興業態的發展,市場對復合型技能人才的需求激增,亟需通過政策引導開展精準培訓。
二、《磐安縣技能人才培育實施細則》的制定依據
主要依據《關于實施新時代“百工之鄉八婺金匠”培育工程的意見》(金委辦發〔2021〕46號)、《金華市職業技能競賽實施細則》(金人社發〔2025〕25號)、《關于強化人才集聚 進一步釋放人才創新創業活力的若干意見》(磐委發〔2025〕10號)等文件規定,結合我縣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實際需求及原有政策執行評估情況,出臺此實施細則。
三、《磐安縣技能人才培育實施細則》總體思路和目標
(一)總體思路
通過技能人才培育實施細則的調整,與《關于強化人才集聚 進一步釋放人才創新創業活力的若干意見》(磐委發〔2025〕10號)文件相對應,規范技能人才培育管理。通過加大職業技能競賽、高技能人才獎勵、企業自主認定等政策扶持力度,提高企業、職業院校及行業協會培育技能人才的積極性,推進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的開展。加強部門協同與政企聯動,明確各方職責,形成技能人才培育工作合力。
(二)目標
加強技能人才隊伍建設,推進技能人才與產業發展深度融合,爭取實現技能人才數量與質量的“雙提升”,為縣域特色產業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的人才支撐,拓展縣域經濟發展的人才空間。
四、《磐安縣技能人才培育實施細則》的主要內容
《實施細則》主要包括六個方面具體內容:
(一)職業技能競賽費用補貼。明確了市級以上職業技能競賽費用補貼以及縣級職業技能競賽的補貼對象、標準和要求。
(二)高技能人才培育獎勵。說明了各層次技能人才、新晉產業人才、大師工作室的獎勵標準。
(三)企業高技能人才培養補貼。規定了企業開展技能等級自主認定的補貼標準以及企業高技能人才津貼的申請條件、補貼標準、政策過渡期執行標準。
(四)公共實訓基地建設補貼。詳細規定了公共實訓基地建設的經費支持。
(五)補貼經費支出渠道。明確了各項補貼經費列支情況。
(六)其他。說明了舊政策的廢止及實施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