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山鎮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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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體情況
2020年,我鎮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縣委縣政府的要求,緊緊圍繞中心工作,以“公開、透明、規范、廉潔、高效”為目標,以群眾滿意為最基本要求,健全機制,拓寬渠道,著力構建程序規范、運轉協調、公開透明、便捷高效的政務公開長效機制,有效推動全鎮整體工作提高。具體做法如下:
(一)領導重視。我鎮領導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成立了由鎮長任組長、分管副鎮長任副組長、相關科室和負責人為成員的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嚴格落實職能職責,指定專人負責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保證了2020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有序推進。
(二)機制健全。一是制定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等制度,同時建立健全保密審查、依申請公開、評議考核、責任追究等配套工作制度,使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做到有計劃、有目標、有措施、有考核、有獎懲;二是規范信息發布程序。堅持“先審查、后公開”等原則,做好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工作,確保不發生失、泄密問題;三是明確工作職責。由辦公室負責全鎮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指定專人負責信息的更新,并由專人跟蹤網絡輿情、縣長信箱群眾來信并及時進行疏導澄清,及時回復網友咨詢、更新動態信息以及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等工作,方便群眾查詢、獲取信息。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對外公開總數量 |
規章 | |||
規范性文件 |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許可 | |||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處罰 | |||
行政強制 |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
第二十條第(九)項 | |||
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數量 | 采購總金額 | |
政府集中采購 |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
2.重復申請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
(六)其他處理 | |||||||||
(七)總計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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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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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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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是各部門對主動公開的信息內容上的理解和把握不盡相同,對內部管理和有些主動公開內容的界定上還有待進一步研究明確;二是對主動公開信息規范性、準確性和完整性的標準和要求還有待進一步深化。三是主動公開中的規范性文件及其他文件公開數量不夠。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