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330727NB1849532A/2026-1010497693 | 公開形式: | 主動公開 |
| 文號: | 公開時限: | 長期公開 | |
| 發布機構: | 生成日期: | 2026-03-02 |
一、《磐安縣農民培訓項目與資金管理辦法》的起草背景是什么?
答:黨的十九大以來,國家大力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人才振興是鄉村振興的關鍵所在。我省正深入實施現代“新農人”培育行動,以推動鄉村人才隊伍建設,促進鄉村產業的全面發展。
主要目的是進一步提升我縣農民培育工作的規范化、精準化與實效性,確保項目資金安全高效使用。一是確保我縣農民培育工作嚴格對標對表,將上級的最新政策導向、重點任務和規范要求落到實處。二是增強培育項目的針對性、前瞻性和靈活性,使其更好地服務于我縣特色優勢產業提升、農村集體經濟壯大和鄉村全面振興的具體實踐。三是調整資金使用范圍和標準,以更貼合培訓成本,提升培訓質量和成效。
二、《磐安縣農民培訓項目與資金管理辦法》制定依據是什么?
答:制定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鄉村振興促進法》、《浙江省鄉村振興促進條例》、《浙江省農業農村廳 浙江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民培訓項目管理工作的通知》.
三、《磐安縣農民培訓項目與資金管理辦法》適用范圍及標準是什么?
答:(一)本辦法適用于使用中央、省下達我縣統籌安排的農民培訓資金以及縣級資金開展的農民培訓工作。
(二)培訓對象。年滿16周歲且不超過70周歲,正在或有意愿從事農業農村領域生產、經營、服務等活動,且產業地或者戶籍地在磐安縣內的人員(不含機關事業單位在職、退休人員等財政供養人員),積極關注返鄉入鄉就業創業大學生、農創客等具備新理念、新知識、新技術、新創意、新風貌等現代化特質的現代“新農人”。原則上同一培訓對象同一年度參加培訓不超過2次,其中,由中央財政資金補助的培訓只能參加1次。培訓對象應納入浙江省農民培訓數字化管理系統人才庫。
(三)培訓時長。結合培訓主題和實際需要確定,每天不超過 8 學時,每學時為 45 分鐘。其中,由中央財政資金補助的,原則上每個主題班不少于 40 學時(不含報到、返程時間);由省級財政資金補助的,原則上每個主題班不少于 16 學時(不含報到、返程時間)。配合重大農業災害、動物疫病應急處置等開展的應急性培訓,學時要求可不受此限制。
四、培訓資金補助標準是多少?
答:1.提升綜合素質素養:每人補助50元。對于培訓成本確實較高的,補助適當提高,但最高不超過100元/人。
2.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技能培訓:一般按每人每日100元(8學時/天計)的標準予以補助。提升專業技術技能、提升產業發展能力:一般按每人每日130元(8學時/天計)的標準予以補助;確因工作需要而安排到縣外開展培訓的項目,一般按每人每日最高不超過400元(8學時/天計)標準予以補助,但每期每人最高不超過2000元/人。具體根據歷史補助標準、年度資金盤子、培訓時間長短、實際辦班效果等情況確定。
3.應上級要求送往省、市實施的中高級培訓項目,補助標準按照上級相關規定執行。
五、新舊政策差異有哪些?
? ?答:一是培訓對象?!蛾P于印發磐安縣農民素質提升培訓項目與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磐財農〔2017〕71號)培訓對象年齡要求是65周歲以下;《磐安縣農民培訓項目與資金管理辦法》培訓對象年齡要求是70周歲以下。二是培訓課時?!杜桶部h農民培訓項目與資金管理辦法》增加由省級財政資金補助的,原則上每個主題班不少于 16 學時(不含報到、返程時間)。三是補助標準?!蛾P于印發磐安縣農民素質提升培訓項目與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磐財農〔2017〕71號)縣內培訓一般按每人每日100元,縣外培訓一般按每人每日300元;《磐安縣農民培訓項目與資金管理辦法》縣內培訓一般按每人每日130元,縣外培訓一般按每人每日400元。
六、解讀機關和解讀人
解讀機關:磐安縣農業農村局解讀人:陳源浩
聯系電話:0579-84668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