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3307277559109857/2025-60002 | 公開形式: | 主動公開 |
| 主題分類: | 政務公開 | 體裁分類: | 通知 |
| 文件字號: | 磐政〔2025〕42號 | 公開時限: | 長期公開 |
| 發文機關: | 磐安縣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5-05-16 |
| 統一編號: | GPAD00-2025-0003 | 有效性: | 有效 |
各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政府各部門:
《加快培育影視文化產業的若干意見(試行)》已經縣政府常務會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磐安縣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5日
加快培育影視文化產業的若干意見(試行)
為進一步優化我縣影視文化產業發展環境,引導產業集聚,促進文化產業高質量發展,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大視聽產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浙政辦發〔2024〕24號)、《關于加快推進新時代文化浙江工程的意見》(浙委發〔2021〕34號)、《關于加快推進浙江中西部文化中心建設的實施意見》(金委發〔2022〕10號)、《金華市影視文化產業全域化發展規劃(2020—2025年)》(金政發〔2020〕11號)等文件精神,特制定如下意見。
一、鼓勵影視文化企業發展
(一)對首次實現月度、年度新增納入規模(限額)以上統計管理的影視文化企業,分別給予15萬元、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年營業收入同比增長15%以上的,給予1萬元獎勵。
(二)影視文化產業落地項目貸款最高按銀行同期LPR利率的50%給予貼息,實際利率低于LPR利率的則按照實際利率的50%給予貼息,單個項目貼息期限不超過3年,每年最高不超過50萬元。
二、鼓勵優秀影視作品創作
獎項歸屬權(限獎項獎勵條款涉及獎項)為磐安的優秀影視作品,可享受下列政策。
(一)獎項獎勵。對獲得國家“五個一工程”獎、金雞獎、百花獎、華表獎、飛天獎、金鷹獎的(不含個人獎),給予一次性獎勵300萬元;對影視、動漫等獲得其它國家級獎項的(不含個人獎),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對獲得浙江省“五個一工程”獎、牡丹獎優秀作品的(不含個人獎),給予一次性獎勵30萬元。
(二)電影。在院線首映的,按年度票房總額1%給予獎勵,單部影片最高獎勵金額不超過100萬元;在中央電視臺六套黃金時間(17:30—22:00,下同)首播的每部獎勵50萬元。
(三)電視劇。在中央電視臺一套或八套黃金時間首播的,每集分別獎勵10萬元和8萬元;在非黃金時間首播的每集分別獎勵6萬元和4萬元。在省級重點衛視(北京衛視、東方衛視、江蘇衛視、浙江衛視、湖南衛視、廣東衛視,下同)黃金時間首播的,每集獎勵3萬元。
(四)網絡電影、網絡劇。在主要視頻網站(愛奇藝、騰訊、優酷、芒果TV、B站等)上線的,企業與視頻網站的凈分賬收入達到100萬元(含)以上的,按凈分賬收入1%給予獎勵。網絡微短劇參照此標準進行獎勵。
三、鼓勵磐安元素內容生產
(一)在磐安取景拍攝的電影、電視劇、網絡電影、網絡劇(含網絡微短劇),正面展現磐安標志性形象鏡頭或臺詞中直接出現磐安元素次數達5次(含)以上的,上映播出后,給予一次性獎勵2萬元。每增加5次再獎勵1萬元。
(二)經核實認定,影視服務企業全年招引來磐拍攝劇組(含網絡微短劇,需提前報備)5個以上且拍攝天數累計30天以上的,按照劇組主要演職人員(不含群眾演員)實際人數、拍攝天數、入住場所等,分檔給予獎勵。
類 別 | 條 ?件 | 獎勵金額 | |
劇組招引獎勵 | 招引劇組來磐拍攝、食宿均在磐安,且一日吃住不低于80元 | 1000(含)—5000人/年 | 8元/人·夜 |
5001人以上/年 | 10元/人·夜 | ||
招引劇組來磐拍攝、食宿均在磐安,且房價不低于150元/天 | 2000人(含)以下/年 | 16元/人·夜 | |
2001—5000人/年 | 18元/人·夜 | ||
5001人以上/年 | 20元/人·夜 | ||
(三)鼓勵磐安題材劇本創作。以磐安為背景題材的影視作品,在國內院線或省級重點衛視首播的,給予編劇30萬元獎勵;網絡電影、網絡劇在主要視頻網站上線播出的,企業與視頻網站的凈分賬收入達到500萬元(含)以上的,給予編劇15萬元獎勵;網絡微短劇列入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優秀網絡微短劇創作計劃并播出的,給予編劇5萬元獎勵。
四、鼓勵影視文化基地創建
(一)在符合環境、文化遺產保護要求的前提下,鼓勵影視文化企業利用旅游景區、自然景觀、歷史文化名村、古村落、老街、老廠房、農業觀光園、農家樂、民宿等建設影視拍攝基地。影視文化企業建設拍攝基地,年度固定資產實際投資在100萬元—500萬元的(不含可移動固定資產),按實際投資額的3%給予獎勵;年度固定資產實際投資在500萬元以上的(不含可移動固定資產),按實際投資額的5%給予獎勵。
(二)對用于影視拍攝的影視基地企業,按影視服務收入年銷售額進行分檔獎勵。年銷售額達到300萬元(含)以上的按銷售額的2%進行獎勵;年銷售額達到2000萬元(含)以上的按銷售額的3%進行獎勵。
(三)影視基地企業招引劇組在旗下攝影棚進行取景拍攝的,按實際拍攝天數,給予0.2元/平方/天補貼,每家企業每年最高補貼120萬元。
(四)對符合國土空間規劃,且列入縣重大產業項目的影視產業項目,予以用地保障。鼓勵采取租用等形式,在符合國土空間規劃的前提下,充分利用低丘緩坡、荒山荒坡等進行影視產業項目開發。
五、鼓勵影視文化產業集聚發展
滿足條件1.具有較為完整的園區建設和發展規劃;2.具備專門的管理服務機構;3.園區(街區)建筑面積在3000平方米以上;4.入園影視文化企業主體不少于15家并正常運營的影視文化產業園區(影視產業孵化園),可享受下列政策:
(一)對符合規劃要求,將全縣存量房產改建成影視文化產業園區(影視產業孵化園),按其實際改造投資額的10%,給予園區投資方不超過50萬元的補助。
(二)對成功創建國家級、省級重點文化產業園區的企業一次性給予50萬元、30萬元的獎勵。
(三)影視文化產業園區(影視產業孵化園)每引進一家注冊資金50萬元以上且年銷售額達500萬元并正常運營一年以上的影視文化企業(含工作室),給予每家2萬元的運營補貼;每引進一家注冊資金500萬元以上且年銷售額達2000萬元并正常運營一年以上的影視文化企業(含工作室),給予每家3萬元的運營補貼。
六、附則
(一)同一項目符合多項條款的,按就高原則不重復享受獎勵,已享受縣財政其他獎勵扶持政策的不重復享受本意見的獎勵。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資金不予獎補:一是與申報資助項目相關的知識產權爭議尚未解決的;二是申報材料存在弄虛作假情況的;三是違反財政、稅務、市場監管、環保、安全生產、文化、文物、勞動保障等法律法規的企業;四是被相關部門、協會列入違法失德藝人、網絡主播警示名單等各類行業黑名單的個人及相關企業。
(三)上述扶持政策具體操作辦法另行制訂。
(四)本意見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