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并監督實施的若干意見》《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建設并監督實施的意見》和《全國國土空間規劃綱要(2021-2035 年)》《浙江省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 年)》《金華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統籌生態、生產、生活空間布局,優化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特編制《磐安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以下簡稱《規劃》)。《規劃》是對磐安縣國土空間做出的總體安排,是指導磐安縣國土空間保護、開發、利用、修復的政策和總綱,是編制鄉鎮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詳細規劃,相關專項規劃,實施國土空間用途管制的基本依據。
? ? ? 《規劃》已于2024年6月28日通過浙江省人民政府審核并獲(浙政函〔2024〕89號)批準,現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