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3307277559109857/2022-56082 | 公開形式: | 主動公開 |
| 文號: | 公開時限: | 長期公開 | |
| 發布機構: | 縣政府辦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2-08-06 |
(一)協助縣政府領導組織起草或審核以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受理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請示縣政府的公文,提出審核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審批;受縣政府委托或交辦,組織有關協調工作。
(二)根據縣政府的工作重點和縣政府領導指示,組織和參與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指導全縣政府系統調查研究工作。
(三)督促檢查縣政府各部門和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貫徹落實上級黨委政府有關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情況以及縣政府文件、縣政府會議決定事項的執行情況,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報告,提出建議。
(四)負責縣政府領導批示的辦理、督辦工作。
(五)負責縣政府會議的準備、組織和服務保障工作,協助縣政府領導組織會議決定事項的實施。
(六)負責縣政府重大活動的組織和縣政府領導的重要內外事活動安排。
(七)協助縣政府領導處理需由縣政府直接處理的突發公共事件、重大事件。
(八)負責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組織辦理和督促檢查工作;負責處理人民群眾來信來訪中的有關問題。
(九)負責指導全縣政務信息工作,收集、處理、上報、編發政務信息。
(十)負責全縣金融工作,承擔縣政府金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十一)組織、指導、協調公共數據和政府系統電子政務發展管理工作;負責政府門戶網站建設和管理。
(十二)負責全縣政務公開、政務信息公開日常工作。
(十三)負責縣志編纂工作。
(十四)負責機關大院安全保衛、資產管理、公務接待、公務用車、會議服務等后勤保障工作。
(十五)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