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磐安县乡村片区组团发展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乡村片区组团项目管理,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强城兴村融合发展专项政策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江省乡村片区组团发展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磐安县乡村片区组团发展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磐安政府网站(http://www.panan.gov.cn/),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磐安县安文街道江滨路70号,邮编:32230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303737602@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20日。

 联系人: 曹阳婷        联系电话:0579-84881568


磐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7月9日

 

附件:1.磐安县乡村片区组团发展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wps

          2.《磐安县乡村片区组团发展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发布时间:2026-07-09
截止时间:2026-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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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磐安县乡村片区组团发展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反馈
    

《磐安县乡村片区组团发展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于2026年7月9日在磐安政府网站(http://www.panan.gov.cn/)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不少于7天的公示期,截至7月20日,我单位共计收到0条反馈意见,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磐安县安文街道江滨路70号,邮编:3223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303737602@qq.com。

 

联系人:曹阳婷  联系电话:0579-84881568

 

                                   磐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7月21日    

 

附件:磐安县乡村片区组团发展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wps